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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名家长被诈骗8.5万元名校学位 被告退还全部涉案款项

发布于:2020-12-27 来源:网络转载

张某某等人利用父母对名校学位的热情,在失主不知情的情况下伪造自己的证件找“客户”租用学位假,骗取深圳某父母8.5万元的学位租赁占用费。近日,福田区人民检察院依法起诉被告人张某某、黄、唐涉嫌诈骗,被告人肖涉嫌伪造国家机关证件、身份证件,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至六个月。

今年4月,住在原海关外的陈女士和妻子计划为女儿租一间学位房,供其就读于一所知名小学,并找了房地产中介阿东帮忙找房。期间,阿东的同事黄也向阿东推荐了住房,但由于价格太高,没有达成协议。半个月后,一个陌生女人打电话给阿东,说她是一个业主的亲戚,业主让她帮忙租房子。物业9年学位可以上锁,但需要收取8.5万元的学位租赁入伙费。

陈女士和夫人听到消息后喜出望外,立即同意阿东第二天亲自去房屋租赁办公室办理租赁事宜。签约当天,业主和亲戚因为有事没来现场,委托另一个叫李磊的人办理手续。陈女士和她的妻子按照李雷的要求支付了8.5万元现金。事后陈女士和妻子不放心,就按照租赁合同上的地址敲门。业主是两个白发老人,回答说没做过学位租赁,发现被骗了,就报警了。

经过深入调查,警方破获了围绕“学位租赁”精心安排的骗局。原来,张某某先是从黄处得知涉案房产为未上锁的学位房,再从黄处得知同事阿东在找学位出租屋,于是冒充房主亲戚,立即联系阿东,谎称有符合条件的房屋。与阿东约定价格和交易时间后,张某某发现被告肖某某伪造证件,伪造涉案房产的房产证。为了避免与受害人直接接触,避免日后被调查,张某某还找到了在快餐店当服务员的唐某某,要求唐某某冒充当事人“李磊”,到出租屋向受害人登记房屋租赁。工作完成后,张某某向唐支付了2900元“跑腿费”,向黄支付了28000元“信息费”。事发后,四名被告归还了所有涉案赃款。

深圳晚报记者易宇红通讯员项钱

标签: 学位 业主 万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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